| 洪湖市商务局2009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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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5 09:57 文章来源:洪湖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把科学发展观融放到工作实践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行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先创优”竞赛活动为动力,以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推动洪湖商务事业发展和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考核目标:通过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促进全市国内外贸易良性发展,推动洪湖经济。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主要是服务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工业兴市”、“五城同创”和仙洪新农村试验区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加强行业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社会公众形象。主要是上级组织,人大、政协代表和服务对象对机关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和干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评定。以客观数据为基础量化内容,确定标准,总分100分。其中:重点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综合工作、社会公众形象总分各100分,并分别按60%、20%、2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核总分。
绩效考核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综合得分100—90分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采取分层分类考核。即:机关、领导、科室人员。计算方法如下:
1、机关得分=重点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考核得分×60%+综合管理得分×20%+社会公众形象得分×20%。
2、局领导:
局长得分=机关得分;
其他局领导单个得分=机关得分×50%+分管工作综合得分×50%。
3、科室人员得分=科室业务工作实际得分+综合管理工作得分+社会公众形象得分。
科室得分=科室人员均分。
①科室业务工作总分40分。由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②综合管理工作指机关管理等方面工作,总分40分。具体为:科室季度考评总分10分,被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得6分,不合格扣1分/次,优秀档次加1分/次;出勤率达到98%得6分,增加(减少)1个百分点加(扣)1分;参加机关集体活动和学习考评总分10分,参加率达到965%得6分,增加(减少)1个百分点加(扣)1分;遵章守纪总分10分,违者扣1分/人次,情节严重者扣6分/人次。
③社会公众形象总分20分。由服务对象按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进行季度和年度测评。合格率达到70%得15分,合格率增加(减少)10个百分点加(扣)2分。
四、加分办法
(一)机关或个人获得洪湖市委、市政府及荆州市商务局表彰的加2分,受到荆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表彰的加5分。同一项工作受到多级表彰,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二)按时、保质完成职责的工作任务,根据情况加1—5分。
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挂钩。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员从绩效考核优秀档次中产生,奖励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与评先表优挂钩。市商务局本级表彰的对象和呈报市级以上表彰的对象,原则上从绩效考核优秀档次中产生,绩效考核优秀人员可多头评先受奖。
(三)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绩效考核优秀档次的机关干部,经考察属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优先提拔重用;考核不合格档次的,经考察属力不能胜,德才平庸的,调整工作岗位的和降级。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商务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供稿)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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