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月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
|
| 2009-10-12 11:01 文章来源:洪湖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九月份,全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运行平稳,生猪市场收购和猪肉批发价格小幅波动。现将九月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九月份,全市完成生猪屠宰量4432头,较去年同期减少189头,其中:城区完成生猪屠宰量1292头,较同期减少363头,乡镇完成生猪屠宰量3140头,较同期增加174头,城区完成菜牛屠宰量77头。
二、根据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市经反复审核并报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重新确定城区及各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20家,生猪定点屠宰点6家。9月17日,荆州市屠管办向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统一制作的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为了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保障应急救灾和市场调控工作需要,根据《荆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我市地方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荆商屠[5]号)精神,市商务局经调查摸底,严格考察,认真审核并上报荆州市屠管办同意,确定洪湖市绿生养殖公司(地址:戴家场镇南林村)为市级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场。
四、为了迎接国庆60周年,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9月24日上午,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领所属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规模强大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市商务行政执法大队派出3名人员参加。活动中一是检查了农贸市场、茅江市场等集贸市场,着重检查了上市猪肉是否有检验检疫印章,是否存在销售病害、注水肉等情况;二是检查了孙胖子酒店等餐饮业,着重检查了餐饮酒店使用的猪肉是否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是否建立了猪肉购销台帐。9月29日凌晨5时,商务局副局长周宏斌率领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对城区及周边屠宰场、集贸市场进行了屠宰执法检查。检查人员首先检查了滨湖锋远屠宰场,对场内的检验、检疫、生猪屠宰台帐、场地消毒措施,仔细的进行了查看,并对该场负责人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出厂,不屠宰加工病死、病害和注水猪肉,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统一屠宰税费标准,规范台帐管理,据实征收。三是出场肉品仅限供本地市场。随后,检查人员又到城区生猪屠宰场、雨润冷鲜肉连锁店等处检查,对城区屠宰场负责人也提出了要求,一是保证节日期间无病害肉出场,凡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产品一律不准出场,同时作好猪肉无害化处理。二是肉品供应要充足。三是对冷鲜肉品的运输、储存、销售等要有质量安全保障。最后,检查人员对农贸市场、柏枝市场、新村市场等几处重点市场、重点屠商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城区猪肉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市场内未发现私屠滥宰肉品、病害肉品,市场内销售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行业管理科供稿)
2009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