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
2006-11-29 15:23  文章来源:洪湖市商务局外贸外资外经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办事程序
  申报→审核→受理→批复
  二、申报材料
  1、设立合资经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资经营各方授权代表的合营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资经营各方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成员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与合资事项相关部门对设立合资企业的相关事项签署的意见;
  6、合资经营外方企业的资信证明及其委托法人的身份证明;
  7、合资中方企业的上年度的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合资中方的资产负债表及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
  9、审批机关需要出具的其它文件、资料。
  三、承诺时限
  权限内7个工作日办复,权限外3个工作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洪湖市商务局外贸外资外经科    张斌  章莉
    0716-244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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